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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开发区自来水公司社会服务承诺书
为进一步提高供水服务质量,优化我区投资环境,做到供水安全优质,服务规范一流,促进全区经济快速发展,特制定本社会服务承诺书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
指导思想:通过公开社会服务承诺,促进社会监督,保障用户权利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,拓展为民服务新途径,改进服务方法,提高服务效能,建立办事方便、高效快捷的服务体系和长效机制,推动供水服务建设不断深化。
工作原则:公开透明原则;高效便民原则;简便易行原则。
二、服务承诺的内容及标准
(一)安全供水。不因管理不善造成降压、停水。有预示性的计划停水,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新闻媒体或其它办法通知用户。遇大连市原水管线计划停水,按大连市自来水公司通知时间为准。突发性停水,将在组织抢修的同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。
(二)事故抢修。对责任内的输、配水管网及其附属设备,发现事故、报漏或接到抢修通知后,抢修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。除特殊情况外,小修不超过24小时,大修不超过48小时。
(三)受理用水申请(包括节水方面的事项,工程勘察设计、预算编制等)。对申请手续齐全,符合给水规定的用户,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用水手续。
(四)抄表收费。抄表准确率达98%以上。严格执行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规定的水价,计算准确。若用户对抄表收费提出疑问,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
(五)服务纪律。端正行风,文明礼貌,规范服务,廉洁自律,严禁吃、拿、卡、要、冷、硬、顶、拖和借行业之便谋取私利等行业不正之风。
三、服务承诺的投诉监督
上述承诺,将得到有效的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。
责任部门的工作人员违诺,用户可先到责任部门投诉,投诉者将会在3个工作日内得到答复。
如果投诉者对责任部门的工作或答复不满意,可向开发区自来水公司社会服务承诺监察办公室投诉,投诉者将在3个工作日内得到处理结果。如遇特殊情况,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,我们将向投诉者做出合理的解释。对投诉属实的,开发区自来水公司将按内部“投诉受理、责任追究及奖励制度”对当事人或责任部门进行处理。
大连开发区自来水公司责任部门:
营业所:电话87308029
金石滩自来水有限公司:电话87901310
大连开发区自来水公司社会服务承诺监察办公室:电话87635091
以上承诺,希望广大用户、新闻单位进行监督,并恳请提出宝贵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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